一、應屆畢業(yè)生入戶條件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,畢業(yè)2年以內(nèi),無工作和社保條件限制。
二、積分入戶條件(1)年齡:18~45周歲;
(2)繳納深圳市社會保險,并達到相關要求;
(3)身體健康,基本分滿100分;
(4)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,無勞動教養(yǎng)及犯罪記錄。
三、人才引進入戶條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,即可辦理深圳入戶:(1)專業(yè)技術人員:40周歲以內(nèi),連續(xù)繳納7個月深圳市社保;
(2)高級專業(yè)技術人員:45周歲以內(nèi),連續(xù)繳納7個月深圳市社保;
(3)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,35周歲以內(nèi),有繳納社保記錄;
(4)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學歷,45周歲以內(nèi),有繳納社保記錄;
(5)中級職稱+中專及以上學歷,45周歲以內(nèi),連續(xù)6個月深圳市社保;
(6)高級職稱+中專及以上學歷,50周歲以內(nèi),連續(xù)6個月深圳市社保;
(7)高級工職業(yè)資格,35周歲以內(nèi),連續(xù)3年深圳市社保。
四、隨遷入戶條件a.夫妻隨遷1、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常住戶口時間及夫妻結婚登記時間均滿2年。申請人夫妻屬復婚的,其復婚登記時間作為“結婚登記時間”;
2、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(部、委、辦、局)在編人員,須提供無業(yè)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;
3、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。
b.子女隨遷1、滿足以下條件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隨遷:
申請人有法定撫養(yǎng)責任(或征得有撫養(yǎng)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)的未成子女(含養(yǎng)子女、繼子女)可一并申請;
2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隨遷:
(1)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,在高中(含中職、中技)或大學教育階段在校(非函授、電大、網(wǎng)絡教育類學校)就讀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(戶口未遷至院校所在地);
(2)一級或二級病殘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(含收養(yǎng)子女)的成年子女;
(3)本省生源(戶口仍隨本省戶口的父或母)的高校在讀未婚未育成年子女(不受年齡及在讀院校所在地限制)。